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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言
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水中石油类的测定方法,制定本标准。
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石油类的紫外分光光度法。
本标准为发布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、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。
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: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。
本标准验证单位:海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、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、河北省秦皇岛环境监测中心、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、北京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。
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8年 10月 10日批准。
本标准自 2019年1月 1日起实施。
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。